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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徒於世界的角色 (七)

  • 生命之泉編輯室
  • 9月22日
  • 讀畢需時 2 分鐘

四、光的目的

 

經文 - 馬太福音五章16節:「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,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,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。」


基督徒從神接受祂所賜的光,不但要能照在人前,還有一個重要的目的 - 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;因而,基督徒最終目的不是榮耀自己,而是藉著好行為,讓人認識並歸榮耀給上帝。

要天父得榮耀,這意味著,未得救的人不能歸榮耀給父神,所以基督徒有傳福音的使命,幫助別人認識基督的真理。因此,基督徒很重要的是 - 讓世人看見基督在我們生活裡的事實,使人對我們的神產生興趣;而當他們成為天父的兒女後,才能跟我們一樣榮耀天父!

有些人誤以為我們的神很驕傲,多麼需要人「給祂」讚美。而真正的原因是,祂是創造宇宙世界萬物的主宰,理所當然地應該受尊榮,這是天下人間沒有人配得的。人之所以要如此的另一個解釋是 - 造我們的神,要我們學會並懂得「謙卑」。主的話告訴我們:驕傲在敗壞以先(參箴十六18)。

佈道家John Wesley曾說:「盡你所能地去行善,用你可用的各種方法,以你能想的任何方式, 在你所能到的各地方,用你能運用的任何時間,對你所能幫助的任何人,只要你能做,就去行。」這是很好的建議,但不要讓我們的信仰變得過於口頭化,而缺乏實際行動。新約中多次提到:基督徒應當行善和有好行為,如:提多書三章8節:「這話是可信的。我也願你把這些事切切實實地講明,使那些已信上帝的人留心做正經事業。這都是美事,並且與人有益。」此處鼓勵基督徒要積極努力行善,這是對人有益的;加拉太書六章10節:「所以,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,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。」更是強調,我們不但要善待弟兄姐妹,也當向眾人行善。

基督徒應該成為世上的鹽,有調味和防腐作用;基督徒是世上的光,要活出與世人不同的生命。這是我們能在生活中自然流露的見證!每一位基督徒都是「行動中的光」,影響周圍的人。更切記:我們的好行為不是為了炫耀自己,而是引人歸向神;發光不只為自己也要照亮他人,更為榮耀上帝。

 

基督徒於世界的角色 (全文完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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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文選自「國際神學福音佈道會」《生命之泉》第314期更新版。如要欲覽更多相關文章,請至本會網站emsi@emsionline.org. 若文章內容任何部分需轉載,或以廣播、錄音等方式使用時,請事先告知本會。謝謝您的合作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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