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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的創造(六)

  • 楊摩西牧師
  • 12分钟前
  • 讀畢需時 2 分鐘

地上的創造(一)


一年一年過去,你的今年會不會比去年更好,你不知道,但是你若在新的開始時就說:「主啊,我請你做我的主。」你追求屬靈的事、思想屬靈的事,就會看到神在你身上的作為。如箴言三章5–6節: 「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,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,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他,他必指引你的路。」

天上的創造成就以後,還有地上的創造。這是什麼意思?就是說,你若先求天上的事,神就要把地上的福分加給你。否則地就是空虛、渾沌、淵面黑暗。物質的東西到後來,你會發現都是虛空的。很多做生意的人到了最高峰的時候,所看到的,就只是數字到數字,且一切都要過去。

傳道書一章14節:「我見日光之下所做的一切事,都是虛空,都是捕風。」曾經發生的事以後必再有,已行的事後必再行,日光之下並無新事。所以,若沒有主在你的裡面,你會發現地上所有的都是沒有價值的。

感謝主,我們願意交出主權,讓地上的一切由神來主宰。然而,我們求主帶領的不是一段路,而是一生的道路。如詩篇四十八篇14節:「因為這上帝永永遠遠為我們的上帝;他必作我們引路的,直到死時。」


 

待續……新的創造 (七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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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更新自美國新澤西州「國際神學福音佈道會」(EMSI)出版的《節慶講道集》。欲覽更多相關書籍,請至本會網站emsi@emsionline.org. 若文章內容任何部分需轉載,或以廣播、錄音等方式使用時,請事先告知本會。謝謝您的合作!


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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