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文 - 哥林多前書四章7節:
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?你有甚麼不是領受的呢?若是領受的,為何自誇,彷彿不是領受的呢?
路加福音七章36 - 39節:有一個法利賽人請耶穌和他吃飯;耶穌就到法利賽人家裏去坐席。那城裏有一個女人,是個罪人,知道耶穌在法利賽人家裏坐席,就拿著盛香膏的玉瓶,站在耶穌背後,挨著他的腳哭,眼淚溼了耶穌的腳,就用自己的頭髮擦乾,又用嘴連連親他的腳,把香膏抹上。請耶穌的法利賽人看見這事,心裏說:「這人若是先知,必知道摸他的是誰,是個怎樣的女人;乃是個罪人。」
有一個法利賽人西門請耶穌吃飯,聖經沒有記載原因,如果我們從正面看,他是想多了解耶穌,但往反面去猜,他是要在談話中找耶穌的把柄;而從這段經文中看,這法利賽人西門對耶穌的了解相當有限。
那城裏有一個女人,她知道自己是個罪人;而當她知道耶穌在法利賽人家裏坐席時,就拿著盛香膏的玉瓶來到這個家中。這蒙恩的女人因相信耶穌基督有赦罪的權柄,所以從耶穌那得了赦罪的平安;然而,當她有了得救的信心後,隨即為主擺上她的服事,現在我們要來思想這個蒙恩的罪人,她帶著什麼樣的心態來到主前。
路加福音七章38a節:「站在耶穌背後,挨著他的腳哭……。」這個女人不敢面對主,因她知道自己的不配。耶穌沒有趕她出去,其他坐席的人都覺得奇怪,耶穌怎麼跟一個罪人在一起。這女人拿著盛香膏的玉瓶,滿了謙卑,帶著痛苦,站在耶穌背後,挨著耶穌的腳哭;耶穌知道她悔改的心,所以容許她這麼做。
謙卑的服事是不容易的,因為許多人都是帶著老我來服事主。請吃飯的法利賽人西門認為自己給耶穌很大的面子,而這女人則認為耶穌賜予她極大的恩典;兩個都是來到主前的人,卻有著天壤之別。
弟兄姐妹,我們服事主不是因著自己的聰明才智或財力豐厚,而是要懷著感恩的心,因為經上記著說:「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?你有甚麼不是領受的呢?若是領受的,為何自誇,彷彿不是領受的呢?」 (林前四7) 所以,我們所有的都是從主所領受的,我們永遠無法與主為我們所做的相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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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更新自美國新澤西州「國際神學福音佈道會」(EMSI)出版的《事奉講道集一》 – 蒙恩的服事。欲覽更多相關書籍,請至本會網站emsi@emsionline.org. 若文章內容任何部分需轉載,或以廣播、錄音等方式使用時,請事先告知本會。謝謝您的合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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