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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得救到得勝(三)

  • 楊摩西牧師
  • 7天前
  • 讀畢需時 2 分鐘

自欺的生命


約翰壹書一章5-10節 :「上帝就是光,在他毫無黑暗。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、又報給你們的信息。我們若說是與上帝相交,卻仍在黑暗裏行,就是說謊話,不行真理了。我們若在光明中行,如同上帝在光明中,就彼此相交,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。我們若說自己無罪,便是自欺,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。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上帝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,便是以上帝為說謊的,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裏了。」

世俗的宗教強調:人只要靠著自己的意志,更新自我,改變自己,努力行善,積功德就可以救自己。甚至教會的有些牧者及神學家也強調,一個人必須「要做許多的準備」,還要加上「遵守許多規條」,才能得救。若不參加聚會、不查經、不奉獻、不事奉,就不是一個得救的基督徒。弟兄姐妹,人得救絕不是因自己的行為,除非我們降低上帝的標準,以為不犯罪或遵守某些條約就可得救。

這些不正確的救恩觀點,讓人在得救的議題上產生很多的困惑和恐懼,人不但越來越糊塗,並更加的模稜兩可。

朋友們,救恩是上帝為了人的罪所賜的白白恩典,藉著基督耶穌在十字架上流出的寶血,人的罪就被赦免,使我們能夠重新與上帝和好。如彼得前書二章24節所言:「他被掛在木頭上,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,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,就得以在義上活」基督是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,好叫我們在祂裏面成為上帝的義(參林後五21)。因此人若願意認自己的罪,悔改在主前就能得著基督的救恩,無需付任何的代價。

約翰告誡我們:若我們是與上帝相交,卻仍在黑暗裏行,就是說謊話,不行真理了。所以人接受救恩,罪得赦免後,就應該知道應如何討神悅納,明白自己該盡的本分,不使聖靈擔憂。救恩不僅僅是對罪的赦免,更是生命的轉變,從黑暗入光明,並與主相交。


待續……從得救到得勝 (四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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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文選自「國際神學福音佈道會」《生命之泉》第310期更新版。如要欲覽更多相關文章,請至本會網站emsi@emsionline.org. 若文章內容任何部分需轉載,或以廣播、錄音等方式使用時,請事先告知本會。謝謝您的合作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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