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得救到得勝(六)
- 楊摩西牧師
- 2025年11月17日
- 讀畢需時 2 分鐘
重生的生命
約翰壹書三章6-9:「凡住在他裏面的,就不犯罪;凡犯罪的,是未曾看見他,也未曾認識他。小子們哪,不要被人誘惑。行義的才是義人,正如主是義的一樣。犯罪的是屬魔鬼,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。上帝的兒子顯現出來,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。凡從上帝生的,就不犯罪,因上帝的道存在他心裏;他也不能犯罪,因為他是由上帝生的。」
羅馬書七章18-25節解釋了保羅在新生命與老我生命,兩種生命成長時的爭戰。他說:在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,我願意為善時便有惡把我擄去,以致我所願意的並不做,所恨惡的倒去做。保羅說得很清楚:他新的生命想做善事,但舊的生命不要他去做,新生命要討主喜悅,舊生命總是拒絕。然而,這不是他要的,是住在他裏頭的罪做的,所以他在追求成聖的道路上真是苦啊!弟兄姐妹,若是保羅都如此,更遑論你我了!
約翰告訴我們一個剛重生得救的人叫「小子」,慢慢成長的稱「少年」,等到成熟高峰時就叫「父老」。這個剛生的小子無法抵擋舊生命,需要不斷地成長,靠主長大成人。好像小孩子走路,總不斷地跌倒,但若我跌倒就不算得救的嗎?當然不是!
感謝主,當一個人接受耶穌基督成為救主時,就有基督的生命內住,所以不再活在罪的控制之下,使自己不再習慣性地犯罪;因而我們必須明白,約翰所說的「不犯罪」並不是指完全不會再犯任何錯誤,只是在基督裡的人已經不再被罪所奴役,並改變對罪的態度和行為,願意順服上帝的旨意,過聖潔的生活。如哥林多後書五章17節所說:「若有人在基督裏,他就是新造的人,舊事已過,都變成新的了。」
待續……從得救到得勝 (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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